〔辣干货〕淘宝官方重点解读「最详细电商法」
来源:银爪网 |发布时间:2021-02-25|浏览:156
要开始交税了吧?恶意打假人会不会更加猖獗?平台管理会不会更加严格
大家都知道2019新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在2019年1月1日将正式实施,大家可能会关注很多东西,我发现最重要的可能是关于税的问题。其实这个方面,不是说不要大家注意,收税是一定会有的,但是没有大家想得这么严重。
所以原则就是,第一我们不要惊慌,第二我们也不能无视法律。
今天我们会从三个方面来讲,第一,电商法到底说了什么;第二,我们应该关注哪几个点;第三,我们要规避哪些东西,又规范了哪些东西。
2019年元旦刚过,与雪花和寒流一同到来的,
还有电子商务法以及这部酝酿多时的法律,
在今年8月31日下午由全国人大表决通过,
并在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将近半年的缓冲期后,电子商务法的时代正式到来了。
行业内或者是过度焦虑,担忧淘宝商户、微商的经营成本大幅增长,
最终关门闭店;或者是太过冷静,
浙江的旭阳开了两年淘宝店,半年拼多多,提起电子商务法,
他只称“没听说过”,也不关心。
的确有部分产业会因这部法律条文而迎来转型,
它能催生新的商业机会吗?
达摩克利斯之剑
这是一部能决定一部分店铺生死的法律
学员说,以前失眠是因为投诉、处罚、卖不动货,
而2018年9月的第一个凌晨,因一部法律而失眠了。
《电子商务法》的出台,意味着在一些问题上,
卖家们经营行为的裸奔要结束了。
但是,《电子商务法》作为电商领域的基本法,
具体会怎么落地仍是未知。对于卖家们来说,
执行的方式和力度以及决策者的政策倾向比法律本身更重要。
我们先来分享就一个问题
01第一个问题,行政管理
《电子商务法》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这条很好理解,就是以后卖家们都要办理工商登记了,除非是上面所述的三种例外情况,简单来讲,只要是经营者你就必须有营业执照。
当然,还有一种例外,就是你根本就不是“经营者”,从事的不是“经营活动”。比如淘宝的“闲鱼”,比如滴滴的“顺风车”,还比如是“大的微商集团下的微商个人”,这些平台上的主体都不是以此为业进行经营的主体。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
这句话的理解,佛蚁认为,“按照规定”这四个字是很重要的。有了这四个字,平台的“共享数据”可能是被动的,而不是主动的。如果真的是如佛蚁预测,那么市场监督部门的上门执法应该还会跟现在一样,是“运动式”或者叫“抽查式”的,而不是“普及常态”式的。总体来说,这条规定对于经营类似化妆品非正规入境商品(俗称“水货”)的卖家来说,将面临着职业打假人问题的考验。
如果全网所有卖家都必须办理营业执照,那么就全部具有了“经营者”属性,职业打假人再来投诉,就无法用“个人非经营”这个理由回应。而且,《电子商务法》规定主体资质必须公示,就像现在天猫一样,每个营业执照都会写明主管机关,职业打假人的投诉也会更有方向。所以,在职业打假人的问题上,有可能因为《电子商务法》对于主体资质的要求,今后的形式更加严峻,建议卖家尽早让自己店铺的经营合规、合法。
如果未来某一天,淘宝要求个人卖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各位亲千万不要为了图方便,在网上随便找一个人就办了,一定要自己老老实实的去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市民之家、工商所)办理,真的要委托也要委托当地比较靠谱的代办公司办理,而且一定要保存好办理过程中的所有底单。另外,根据《淘宝规则》一贯的态度,很有可能需要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经营者必须是注册店主。
很多卖家纠结是否因为新法对于税务的规定而升级为公司店铺。问得最多的就是:应该注册个体工商户还是有限公司?佛蚁认为,因一些原因,此问题不便于在公开场合谈论,欢迎大家关注微信,进行私聊探讨交流。
02第二个问题,税务问题
《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佛蚁解说:电商法的出台会不会意味着开始向卖家征税?这恐怕是千千万卖家看到法律后睡不着觉最重要的原因。
坦白说,这个问题不好预测。这不是一个法律问题。或者说,这不是单纯的由《电子商务法》决定的问题。《电子商务法》确实为电商征税铺平了一些道路,但是可能不是决定性因素。
国税局王军局长的发言,更是已经说得非常明白,即便当时没有《电子商务法》,在电商收税这件事情上,其实障碍也是可以解决的。
而且,如果真的税务部门有法必依,那么就算没有《电子商务法》,所有的卖家也都应当缴纳这些税款,武汉在几年前就对高级别个人店铺征收过税款。另外,如果国家真的以征税为目的要求平台共享数据,我觉得没有《电子商务法》,现有税法的条文也完全可以支撑。诚然,《电子商务法》对电商征税问题肯定是有明确的效果,但是按照上述法律,电商现在也应该缴税,平台现在也应该配合提供数据。真正目前没有征收的原因,恐怕还是王军局长在去年座谈会上所说的“对于小电商,对于新兴业态特别是能就业的新业态,在处理征税上要非常慎重,应该更多支持发展”。
但是至少,法律为此做好充分的准备了。
回到法律。从法律对税收问题,进而对电商问题的影响角度,我认为征收对象问题、征收手段问题值得大家关注。
简而言之,《电子商务法》规定了工商登记和平台数据共享这两个义务,工商登记解决了征收对象问题,数据共享解决了征收手段问题。
比如《淘宝规则》有可能的变化,对不同平台的影响,请关注后续文章
03第三个问题,知识产权
电商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从来都不是纯粹的法律问题,它包含了价格和渠道控制、商业竞争等诸多商业问题。
所谓的维权,并不一定是纯粹的维权。所以知识产权相关条文的立法,绝不只是意味着法律的更新,更意味着一些电商商业规则的更新。
近期经常有一些解读文章称,“电商领域对知识产权问题加码,今后在知识产权问题上不再裸奔,平台对卖家将会越来越严格”。佛蚁认为,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侵权责任法》对此问题早有规定,电子商务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目前本来就是有法可依的,《电子商务法》只能说是更加平衡,权利人的权利并没有比以前多很多,但是被投诉人的权利明显增多了。
佛蚁认为,《电子商务法》对知识产权问题的构建,基本借鉴了现在的淘宝知识产权保护流程。佛蚁猜测,对投诉人的限制,以及被投诉人权利的完善,应该也是阿里巴巴向立法机构反应现实情况所产生的效果。
首先看一下《电子商务法》带来的变化:
解剖重点
明确了投诉人的举证义务要求“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
明确了恶意投诉人的责任《电子商务法》明确:“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
作为申诉人的卖家的权利也多了很多保障,投诉信息的知情权,《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而前款规定“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综合在一起理解,电商平台应当将包含初步证据的权利人通知转送给平台经营者。
如果淘宝网今后依法执行的话,那么卖家们想要知道投诉人的投诉信息,就有法可依了。
首先各位卖家同学要确定一件事情,
电商法到底说了什么(需要电商法原文的,私聊我获取)
整个电商法大家应该都去看一看,内容没有太过复杂,基本上是一些常见的法律条文。整个电商法里很多内容是现成的,也就是其他法律条文里面都有的。比如你要办营业执照,中国本来就规定做商业就要做营业执照。
电商法只是把与电商相关的内容集中一下,并没有太大的突破。
那么为什么要出台电商法呢?
内容都是意料之中的,其实它还有一个功能是规范市场、宣誓地位,当然宣誓的是有关部门的地位,“你们要归我管”,这是在中国常态化的东西。
比如滴滴出事之后也是一样,“你们要规范,你们要听我的,我要给你们制定一定的运作规则、市场规则”,不然这个职能部门就没有用,不能闲着没事干,否则也显示不出有关部门的权力。
交该交的税 赚该赚的钱
这句话一定都没有错,关键你知道你该交什么税 该交多少税
其实大家最关心的是要交税,但是法律明确了,做商业就是要交税,具体我们后面会谈,首先给大家吃个定心丸,没有那么可怕,自然有办法。
如果你本来可以不用办证的,比如你是卖农副产品的包括中药,如果办了营业执照,并且去税务局每个月都在做账,一旦开始交税,以后每个月都要去报。
已经有营业执照的,也就是说你本来就是公司,包括天猫、企业店,那么这样的店铺就按原来规定的去交就好了。
什么叫规定呢?比如你的店是个体户或者小规模纳税人,那在交税上可以采用核定征收或者是按适用税率3%进行交税。再有就是对于一般纳税人,税务监控可能会严格一些,税务处理上需要凭票抵税。
关于开发票,只要开发票就一定会产生税,因为发票是收税的主要凭证。最后我们用什么方式去控制税率,基本上还是以发票和上报的收入为准。
这方面来讲会对平台有规范,整个电商法下来,最后的罚款主要是在规范平台而不是商家,商家仍然按平常地去操作就好了。
但是注意,发票的票量大了,交的税自然就多了。
外面很多人在传,传言要监控支付宝。先不说支付宝,微商也是电商,微商在微信上经常卖东西,所以也要给微信去做规范。其实这一次影响最大的偏偏是微信,我们原来的淘宝、京东基本上没有太大的问题,微信是最大的影响者。
会不会监控支付宝的销售额?我觉得这个太扯了,坊间在传,但是我想说的是扯淡,不可能!因为淘宝有它自己的系统,支付宝也不见得里面的交易额都是卖东西产生的。
微信是最大的治理点
佛蚁先和你说办证这一方面,比如你是卖烟花爆竹的,这就需要办许可证;如果你是卖食品的,就要办QS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这些证件其实淘宝京东都在做了,比如你做电器,没有3C认证就不能做。
回过头来一看,只有微信是乱的,你在微信中卖鳄鱼都可以,这些活物在中国是不可以这样交易的,卖宠物什么的可能要通过其他的平台,现在你看微信,淘宝上不准卖的都转到微信上了。总的来讲,这一次微信是最大的治理点。
营业执照在店铺主要位置公示
电商法还规定,营业执照要在店铺显著位置。比如你的店铺是一个企业店,要在店铺的首页放上营业执照。这个营业执照有期限,如果有年审,一定要同步更新,整个平台也要负这样的责任。
所以淘宝的店铺布局可能会有稍微的变化,比如原来企业店有营业执照上传,下一步可能会有更明确的位置,用户一点就能看到营业执照或是店铺资质。
还有一些不需要办营业执照的店铺怎么办呢?平台就需要提供“我不需要办营业执照”的链接跳转,这个淘宝也会在店铺展示上更新,包括拼多多可能都会去配合,这个现在已经在开发中了。
你不需要办的话,一点链接就会显示你不需要办证、你为什么不需要办、你是否符合这个不办证的条件。需要办证的,点进去就是我的营业执照、我的资质等证件,这个对我们来说影响并不大。
还有一个就是你的营业执照里面要有销售范围,比如你的营业执照里写了你营业范围是日用品,那么你就只能卖日用品。所以在营业执照办理的时候一定要把范围写得更宽泛一点。
可能会出现一个潮流,2019年1月1日之前会有大量的人更新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像深圳那边就很方便,不需要更换营业执照,只要在网上进行一定的操作,就可以把营业范围增大。但是有些地方还没有做这样的改进,这是地方法律的问题,那么国家可能会在这个层面上作改进,比如山西省可能有工商部门全部统一。
以后我们不需要在营业执照上更新,我们只需要在网上更新,你在查我营业执照的时候,网上会有营业范围的表述,而不是非得打印到营业执照上。
职能部门一定会根据电商法的更新而作相应的配合,不用担心经常去更换更新营业执照。有的地方可能会跟不上,这样的话会产生更换营业范围的潮流,可能量会很多,但是我们不是工商部门,不会感觉不到。
注意搭配发售的问题
注意不能强买强卖,比如说你卖的是套餐,你买了一个上衣就必须要配我一条裤子,不然我不卖,甚至你要花套餐价格买单品,这样的话就会有问题。这里牵涉到搭配销售的问题,不允许强制性的搭配销售。
电商法不仅仅是规范了商户或是店铺,还规范了平台。我们下面要讲的内容有一部分是平台和商户都会相关的,所以放在平台这里讲。
押金金要方便退还,包括卖家收买家的。假设是预售产品,你交了押金之后我再发货,或是你交了押金我再去生产,发货之后再补全款,那么这里就有问题了,押金一定要方便用户退款。
这还牵涉到平台,我在你这里做生意,你收我保证金,平台也有这个责任,要方便押金的退还。
包括定制商品,这里都可能涉及到收押金。但是最多的就是手机,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手机一般都是没上市先收200块让你拍,拍完之后再补差价,这种情况都会有。
一是要准时地退款或者快速地退款,第二要有很明确地退还渠道,否则用户没办法找到退款,或者你给他设置一些障碍,这是不可以的。一定是要让用户方便地退还押金,平台押卖家的也算是押金,那么卖家押用户的也算是押金。
只要用户没收到货,用户的支付款都可以理解成押金,你把货寄出去了,不代表这个钱就是你的货款,到目前为止都可以理解成押金,因为用户还没收到你的产品,用户只有确认收货了,才算是货款。
一个杯子买家花了150块钱,只要他没确认收货,都会是押金的意思,那么用户相当于预付款,只要买家没确认收货,这笔钱都是要方便用户退还,还要有很明确的流程,这些都要讲明白,不然就算是违反了电商法,这一点可能是很多人没在意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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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提到一点就是合理的竞争
比如说在京东,我开了一个京东快车把我的商品推送出去,但是发现在我的详情页里,京东把它的商品在我的详情页里打广告,这样就算是违反电商法。
因为在京东自营里面,它就是一个大卖家,它可以利用市场垄断地位来跟我做不平等的竞争,我争不过它,它用这种手段就是严重地违反电商法,这就是不公平的竞争。不能用你的行业垄断地位去打压小卖家或者同行
这里面不仅仅是京东有自营、有第三方的情况,包括在淘宝里面也会。如果你是一个超级大的卖家,利用你的一些手段控制对手的话,都算是不公平竞争,利用垄断地位去打压对手,阻碍市场竞争,都是违法行为之一
信息安全、隐私问题,这一点是在其他法律中都有体现。不管是谁的责任,只要造成信息泄漏,给用户带来了安全问题,平台有责任,用户也有责任。这一点很重要,千万不要把用户的姓名电话地址公布到其他地方,只要有证据,你就完蛋了
境电商还要注意一些规定。国家会促进跨进电商,比如说加速曝光这些东西,但是你的证明、安全系数这些东西都要做到位,需要的是一些正规的资质,必须要做齐,要不然你是没有办法的。你把东西卖到国外,你要符合别人的法律法规;你把国外的东西卖到国内,就要符合双方的法律法规
平台要把你店铺的资料直接交给相关部门,工商、税务都会,比如说你店铺的日常交易额。
那么大家会觉得,这不是跟监控一样吗?不是的,这是报送,平台要把数据提供给有关部门
第一是有自报,将来这个电商里税务这一块肯定是自报要准,
第二抽查,会定期抽查巡检。
第三,软件会作筛选,哪一类需要交税,哪一类不需要交税都会有。
平台把内容给相关部门的时候大家不用担心,因为可能会扣除里面广告费或者其他杂费的部分,不可能是完全看交易额。
学员经常问佛蚁,那刷单是不是会上税,那么就看量了,因为它也是当正规成交来算的,这个要注意。
还有就是,会用支付宝的额度还是用你提现的额度,这是一个问题,这里肯定会有一些利于我们店铺的办法。
这是平台推送,并不是全部连接到他们,平台会有自己的一些算法,再推送给工商部门、税务部门。
里面可能只有提现部分,比如我是一个对公账户才能提现,那可能是支付宝往外提现的部分才会上报。或者扣除了广告费,或者是会列出来哪一部分是广告费,哪一部分是销售收入,还有产品成本,真正来讲税率不会特别高,3.5已经是封顶
平台要把交易信息存三年,这是对它的硬性规定。为什么是三年?第一,电商法是一个过渡阶段,现在来讲,大家会发现前三个月没有什么问题,不代表你三年之后没问题,特别是交易额特别巨大的
2019年1月1日以前的交易信息大家不用担心,这个交易信息是2019年1月1日之后开始规定存三年,你就注意。所以说呢这是平台要存三年,那我们的店铺交易信息也不会低于三年
平台不可以随便改规则,公示7天和征求意见。这个对平台有一个规范就是你不能随便改动规则,你这些规则也是要公示和征求意见的。原来的时候大家喊苦,平台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现在不是了,平台要公平,不能平台规定明天什么样就什么样了,这些东西都要公示出来
如说你卖假货,法律是先收拾平台的,如果产生法律问题,首先是平台承担责任,然后才会找到卖家,因为平台是连带责任
如果用户提出起诉,虽说起诉的是商家,但是是连带会起诉平台的,这个地方可能未来来讲,平台会更严格。现在基本上,包括上产品,比如淘宝卖大电器先让你交五万的押金,这里可以体现出很多电商平台已经在往严管这个方面做了
平台不能删评价,判定广告的评价可以接着删。平台不能删评价,用户也不能乱删评价,不然是要犯法的,你不能删除对你不利的评价。以后平台判定广告的评价还是直接删,这个是不变的。
但是内部的记录还是不能删除,如果发现纠纷,这个都是要提出来当作证据的。但是注意,商家也不能删,因为有些商家是有权利的天猫店,现在已经开始严格了
侵权商品被删的,平台赔偿卖家加倍损失。比如你卖的东西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那么平台马上会把你删掉,但是如果在认证期内未解决,平台是要负责任的,我们看一下后面几个相关的规定。
有证据提交平台封杀。如果是A的商品侵害了你的知识产权,你要拿出证据直接交给平台、投诉平台,平台一看马上会给A做出处理。
平台作出处理之后,会让A提交证据让A来辩护,如果A的证据没有问题,平台必须要把A的商品恢复正常。
然后再通知你,“别人也有相关证据”,你只能去起诉A,而平台无能为力。只有这是正规的流程。
如果你不起诉A,超过了时间七天十五天或者你没有更有力的证明,那么这个商品就正常了。
这一方面来讲会更公正,因为现在的卖家只要一出问题,直接就被删除了,根本没有给卖家申诉的机会,申诉都很难搞定。因为这里有个规定,平台如果给你删错了,你可以告平台,补偿你的损失甚至加倍的损失,所以说这个会更公正。
格式合同是无效的,但是你的详情页也是合同,你的旺旺聊天内容都是合同,这个要注意。格式合同是无效的,比如你在你的店铺规定这样那样,是没用的,只要你违反了合同法的都是无效的,但是你的详情页和旺旺承诺都是你的合同内容
如果是电子支付,不管是支付宝还是微信等,都不能算是平台,它是服务电商的,它也是电商。如果产生了问题,它们是要承担所有后果的,跟平台无关,是电子支付系统承担这个后果
这个方面虽然是分离的,但是是电子支付提供服务的,出了问题它承担后果也很正常,比如说被骗了被盗了,将来都会对它们有更多的规范,其实对商家对买家来讲反而是更好。
不管出现了什么样的纠纷、什么样的不愉快,都是要去处理
如果你买到的商品不合格,或者你对商品不满意,你可以直接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去保护你自己,比如买一罚三、买一罚十,这些东西都是可以运用的。
不管是平台也好、国家也好、有关部门也好,要给用户提供更便捷的投诉和举报的方式,这是法律规定的,也是法律赋予我们买家的一个权益,就是方便举报和投诉,它适用的法律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我们在一起整理卖家最关注的问题
佛
第一个问题,有关营业执照线下办理的问题
问:市场主体登记是什么意思?有哪些要求?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
佛蚁答:市场主体登记,即原来的工商注册登记,可以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等形式,可根据自己的经营规模、发展计划、地方政策等因素考虑。
登记的要求和流程,或因区域政策而不同,因此建议商家登陆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家部委调整后,工商等部门合并成为市场监管局)的官方网站或通过电话查询。
问: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具体标准是什么?是否有明确的细则?
佛蚁答:电商法明确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不需要进行登记:1)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2)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3)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4)个人进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5)其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况。
据了解,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对“零星小额”等5种不需要登记的情况作出具体规定。若商家不确认是否属于“零星小额”范畴,可以等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作出具体规定再行办理登记事宜。
问: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具体要求?若无法提供场所证明,该如何登记?
佛蚁答:市场监管总局于2018年12月4日发布了《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对于在一个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将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多个网络经营场所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允许将经常居住地登记为住所,个人住所所在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其登记机关。”但总局也明确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
如果商家通过网络开展经营,可以以网络经营场所向所经常居住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申请登记为其他形式的,暂未有调整,具体请咨询相关部门。
佛
第二个问题,有关线上上级/变更问题
问:电商法生效以后,还能否以个人身份证开店?
佛蚁答:可以,新开店铺还没有成交记录,超过零星小额标准才属市场主体登记的范围,或商家属于《电商法》规定的其他不需进行市场主体的类型,亦不需要进行登记。此外,如商家所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属需取得行政许可才能经营的,则需要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并取得相应行政许可。
问:新电商法实施后没营业执照店铺会被关闭或下架商品吗?
佛蚁答:不会。暂未收到“因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对店铺进行处罚”的规则变更通知。
问:电商法出台需要上传营业执照吗?
佛蚁答:电子商务法规定以下几类情形不需要主体登记:1)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2)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3)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4)个人进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5)其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发布了《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可能考虑到各地区、各行业差异巨大的实际情况,未对小额零星作出统一标准。合规时间方面,相信政府一定会充分考虑到商家面临的困难。同时淘宝也会提供产品、规则、服务流程上的支持。
如果商家已经考虑清楚计划进行主体登记,可以去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登记为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可根据自己的经营规模、发展计划、地方政策等因素考虑。
问:用营业执照开店的店铺,还需要做什么以符合电商法的要求?
佛蚁答:若商家的店铺已经是以个体工商户或法人主体等身份开设店铺,并上传营业执照的,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身份信息真实有效的,则在主体登记和亮照方面已合规。
问:用自己身份证开的“个人店铺”,还需要做什么以符合电商法的要求?
佛蚁答:如果商家已经考虑清楚计划进行主体登记,那么可以通过两个步骤完成主体登记和店铺升级:(1)通过市场主体登记取得一张营业执照。(2)取得营业执照后,可参照淘宝个人店铺升级要求(点此参考现有要求),在卖家中心后台发起升级流程。其中,营业执照中显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须与当前店铺认证人是同一个人。
问:关于平台差异的问题,在XXX平台经营需要登记吗?
佛蚁答:是的,只要是在中国境内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都应当遵守《电子商务法》的规定,包括自建网站或者APP的自营电商,或者通过公众号、小程序、朋友圈、群、私信、头条、直播、短视频等各种社交与信息媒体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只要通过互联网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在遵守电商法方面是一致的。可以不登记的类型只与规模和经营类型有关。
佛
第三个问题,关于淘宝小镇的问题
问:这个网站是不是淘宝网的?
佛蚁答:这个是政府推出的便利于网商经营的服务举措。关于市场主体登记的零星小额等5种不需要登记的情况目前尚不明确,卖家可依据自身经营状况,自愿选择登记。
问:受理范围是个体户执照还是企业执照?
佛蚁答:据淘宝目前了解的信息,政府网站的登记形式是个体工商户。
问:办理后,淘宝店铺就会自动展示营业执照吗?
佛蚁答:淘宝系统未与该登记系统对接,故无法自动亮照。需要商家取得该营业执照后,登录淘宝网卖家中心后台,进行店铺升级。
佛
第四个问题,关于公平性问题
问:XXX平台都没有要求商家主体登记、税务登记,淘宝是不是管的最严?
佛蚁答:电子商务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在中国境内将会公平、统一地实施。根据各方的解读来看,任何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经营者,包括通过公众号、朋友圈、小程序等社交平台或工具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经营者,也需要遵守电子商务法的规定,都需要履行登记义务和纳税义务。
综合来源:淘宝网官方规则 互联网名刊
#解毒#
既然是为大家“解毒”,那么一定药效要尽快。
所以像物流、评价、刷单、跨境、平台责任等问题,并没有完稿。
佛蚁会持续更新,请大家个关注并批评指正。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
希望大家大促丰收,
也希望大家在冬天多积累法律和规则的战力,
迎接明年春天《电子商务法》生根发芽的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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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佛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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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今天市场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