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之镰打击恶意投诉,伸张商家冤屈
来源:银爪网 |发布时间:2021-01-05|浏览:153
刚刚过去的618大多数商家都是满载而归,但是有一些商家却因为差评、恶意评价愁白了头!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呀。大家应该经常会看到一些买东西之后恶意评价,或者一些不正当竞争,这些行为都让很多商家苦不堪言,损失惨重。每当活动大促之后这类事情层出不穷,618年中大促当然也不例外。
一向安分守己的商家们,突然在618前夕收到了平台的下架通知:他们的商品,因为商标侵权被投诉了!明明是自创的标识,居然是别人的商标?况且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个时候投诉,这里面肯定有鬼!
没错,他们遇到的,是电商平台上臭名昭著的“恶意投诉”。有些不法商家为了打击对手,通过虚假陈述、伪造凭证和恶意抢注商标等方式,在平台上进行“诬告”,从而使对方的商品被下架,失去参加促销活动的机会,手段极其无耻。
这种恶意投诉,不仅让无辜的商家损失惨重,而且严重破坏了平台的正常经营秩序,同时也是对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不惩罚不足以平民愤!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适用“反向行为保全”的情形。凡是符合条件的商家,都可以可利用反向行为保全的方式寻求司法救济。
这又给电商商家们增添了一道保护盔甲。电商卖家遭遇恶意投诉后,可跳过平台,直接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恢复商品链接。饱受恶意投诉困扰的商家们,终于可以化被动为主动,及时止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6月初,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在收到某商家的申诉时,当日便对恶意投诉者发出了“禁止投诉,即时生效”的禁令。这位商家在三年内被抢注商标者恶意投诉140多次,并被索要20万元以“赎回”商标。
如此恶劣的恶意投诉行为,显然是极具代表性的。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有望成为典型判例以供参考。有了法制的武器,被“冤枉”的商家们总算能吹响反击的号角了。
中小商家是电商运营的“弱势群体”所以电商法等法律都慢慢的开始保护他们。如果商家朋友们在经营遭遇恶意投诉等问题,一定要用法律保护自己,比如《电子商务法》《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了网络平台的“通知—删除”义务。意思就是说,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其他商家,只要投诉了某种商品侵权,平台就有义务及时处理,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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